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
关于统一使用《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
使用说明书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
保证书》 (2017年版) 的通知
渝开办发〔2017〕74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,决定在本市统一使用《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》(2017年版),以下简称“两书”(2017年版)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17年11月1日起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使用新建商品房屋时,应向购房业主免费提供“两书”(2017年版)。
二、“两书”(2017年版)示范文本可在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(网址:www.carmen-lesson.com)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栏目下的项目文件内下载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“两书”(2017年版)示范文本自行印制,印制内容不得少于示范文本内容,商品房屋的保修范围、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不得低于示范文本的规定。
三、“两书”应采用专业印制,骑马钉装订,其尺寸为190*265(mm),封面应采用证件皮,内芯为双胶纸(100g)。
四、“两书”应一式两份,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业主各持一份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批次房屋交房时,应填报两份样本分送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(建设局)备案。
五、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(建设局)要加强对“两书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未按规定提供“两书”的,要依照《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六、“两书”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反映。
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
2017年10月10日
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483号